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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及行业培训安
发布日期:2024-04-07阅读次数:133
各房地产估价机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》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(暂行)》等文件,结合行业教育培训的要求,现将2024年本市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及行业培训计划安排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和范围
1、房地产估价师(包括公司负责人、总估价师、技术负责人、估价师等)参加培训的记录地方学时。
2、非估价师(包括企业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等)根据行业要求或自身需求可参加相关培训。
根据不同对象安排不同的内容,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培训,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。
二、 培训内容
1、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趋势;
2、新兴估价业务理论和技术;
3、估价疑难问题研讨和交流;
4、评估和咨询案例分析;
5、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。
三、培训方法与形式
1、面上培训
2、专题讲座
3、研讨交流
4、网络教育
5、案例展示
6、定制培训
四、保障措施
1、学时管理
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班、专题讲座、研讨交流等均记地方必修课学时;参与协会相关会议、活动,专家鉴定、评审,协会课题研究,《上海房地产估价》选登论文等根据实际记录地方选修课学时。网络教育根据课程安排记录学时。学时由会员部登记、汇总、审核,并上传中房学学时系统。
2、教材与课件
会员部负责编印、发放培训教材,建立继续教育培训课件库,以及维护网络教育课件。
3、师资
培训师资由教育培训委员会推选、机构推荐、专家及估价师自荐等,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核,逐步建立培训师资库。
4、考核
各类培训以考勤、总结、测试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,通过考核的估价师记录相应学时。
5、其他
培训班及网络教育面向会员开放,不收取培训费用。部分专题培训及网络补课培训班按实际支出另行收费。
协会将按计划开展年度培训活动,根据形势发展增加、调整培训内容,丰富网络教育课件,进一步提高估价师的知识、技能和服务水平,获得必要学时。同时,将进一步探索从业人员培训形式,为估价行业培育新型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原文及附件地址:http://www.valuer.org.cn/Index/Content/3274
